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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考生须知

时间:2016-06-02  作者:    部门:   点击数:

一、招生对象:

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江西省“三校生”、“单独招生”考试,成绩达本省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二、报名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各省高职(专科)院校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名称(江西代码:8606)及专业代码。

2、凡报考我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美术和体育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加试合格证。

3、成绩未达第一次最低投档线,但又填报我院第一志愿(各省专科)上线的考生,应及时来电联系。

三、毕业文凭:

各科成绩合格,操行评定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由教育部电子注册防伪的专科文凭。

四、有关政策及助学措施:

1、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奖优助学措施:学院实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200元/人/年、二等1000元/人/年、三等700元/人/年)、学院助学金600元/人/年,勤工俭学、企业奖学金等多项助学奖学工程。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优秀大三年级学生均可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二年,毕业时颁发本科毕业证。

5 、报考我院考生,可选择我院与国外高校合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专升本”或“专升本硕”相关专业学习。 6、学院实行多证书制,除毕业证外,组织学生参加多种职业技能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多种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助理工程师及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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