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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考生须知

时间:2014-05-12  作者:    部门:   点击数:

一、招生对象: 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江西省“三校生”、“单独招生”考试,成绩达本省大专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二、报名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各省高职(专科)院校第一志愿栏内填写我院名称及专业代码(江西代码:8606)。

2、凡报考我院电脑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美术、戏剧表演和体育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加试合格证。

3、成绩未达第一次最低投档线,但又填报我院第一志愿(各省专科)上线的考生,应及时来电联系。

三、毕业文凭: 各科成绩合格,操行评定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由教育主管部门电子注册防伪的大专学历文凭。

四、有关政策及助学措施:

1、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考生到校后,在不跨类别的情况下可按本人意愿调整专业。

2、奖优助学措施:学院实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200元/人/年、二等800元/人/年、三等500元/人/年)、学院助学金600元/人/年,勤工俭学、企业奖学金等多项助学奖学工程。

3、凡录取成绩达所在省二本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获高额新生奖学金(2000元/人)。

4、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取得英语和计算机相应等级证书的大三年级学生均可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二年,毕业时颁发本科毕业证。

6、学院实行多证书制,除毕业证外,组织学生参加多种职业技能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多种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助理工程师及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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